数据生产要素化与数据确权的政治经济学分析

被引:41
作者
闫境华 [1 ]
石先梅 [2 ]
机构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
[2]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关键词
数据; 生产要素; 数据确权; 产权; 资源配置;
D O I
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21.05.015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F0-0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总论)];
学科分类号
1201 ; 0305 ;
摘要
数据生产要素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日益提升,数据确权却面临着如何保护私人信息和提高数据利用效率的难题。私人数据同时具有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数据确权的重点是发挥其财产属性。从数据生产要素的生成过程看,源数据与数据处理者的劳动都起着重要作用。在产权不明晰的状态下,私人的源数据与企业的数据生产要素都未得到应有的保护,不利于数据交易畅通。然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更多是一种事后救济举措,不能取代事前的数据确权,并且司法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以数据确权为依据的。因此,构建私人拥有源数据所有权、企业拥有数据生产要素用益权的二元权利结构能够保护私人信息人格权,优化数据资源配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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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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