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日期视角下的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分析

被引:3
作者
疏震娅 [1 ,2 ]
机构
[1] 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
[2] 国家领土主权与海洋权益协同创新中心团队
关键词
钓鱼岛; 关键日期; 国际争端解决; 中日关系; 国际法;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823 [边界问题];
学科分类号
030207 ;
摘要
关键日期是以争端中特定时间前的法律情势作为确定待查事实范围和评估争端可诉性的标准和尺度。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从权利取得和权利转移两个层面来看待。中日的领土取得主张在日本声称实施先占时形成对立。在领土主权变更问题上,中日实际上没有对领土主权转移形成主张对立,无须为此再确定关键日期。钓鱼岛领土主权争端可以日本阁议决定先占的时间作为关键日期。由此,中国主张的证据可采性和证明力优于日本主张的证据,日本所谓"有效控制"行为不具有证据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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