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继续对"中国林改百村跟踪观察项目"的监测,考察了集体林权主体改革的实施情况及林改配套政策的实施绩效。监测表明:主体阶段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林地林木资源的资产化效益逐步显现。截止2013年7月,32个样本县平均流转林地面积3.43万hm2,占样本县平均集体林地总面积的19.6%;样本县已经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累计为71.36亿元,抵押山林面积34.2万hm2,平均每1/15 hm2山林抵押值为1391.03元。以全国集体林地1.8亿hm2计,全国林农获得林木资产达7.51万亿元,其中可变现的约占一半。监测印证:林改首先让农民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属于自己的"林业资产",并由此带来资产性收入,这是中国农村产权制度变革史上的一个重大突破;林改配套改革举措的推进,使得集体林改总体上要比耕地承包制走得更远,集体林改也因此具有更广泛更积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