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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
被引:59
作者
:
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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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
江平
张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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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
张楚
机构
:
[1]
中国政法大学广州大学
来源
:
中国法学
|
1998年
/ 06期
关键词
:
民法;
本质;
特征;
私法;
D O I
:
10.14111/j.cnki.zgfx.1998.06.006
中图分类号
:
D92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5 ;
摘要
:
本文简要回顾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民法学界关于民法的本质特征是私法的认识过程,认为这是二十年来民法学研究的重要收获之一。作者指出民法的私法特征表现为,民法以市民社会为其存在之经济一人文基础;以权利为本位,且主张权利的同等保护;以市民社会的意思自治为其主要实现手段;并以市民社会人的价值实现为其直接目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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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30 / 33
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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