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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给程序以应有的地位
被引:23
作者
:
崔建远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清华大学法律学系
崔建远
机构
:
[1]
清华大学法律学系
来源
:
政治与法律
|
1998年
/ 02期
关键词
:
民法制度;
实体权利;
程序;
民事诉讼法;
地位;
D O I
:
10.15984/j.cnki.1005-9512.1998.02.002
中图分类号
:
D925.18 [];
学科分类号
:
摘要
:
民法在总体上忽视程序机制,尤其是把诉讼程序统统交由民事诉讼法去规定。这已经带来不良后果。由于未充分考虑到程序机制来设计民法制度,结果有的民法制度不合理,有的过于复杂,有的增加了设计难度,有的适用时疑问迭生。这种状况必须改变,民法必须高度重视程序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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