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国会监督专员制度考察

被引:1
作者
郑宁
机构
[1]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法律系
关键词
国会监督; 案件; 专员制度; 司法监督; 行政机关; 丹麦; 北欧;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753.4 [];
学科分类号
0302 ;
摘要
<正>根据国际监督专员协会的界定,监督专员是受理公众对于有关公共行政的决定、行为或疏失的申诉的机构,由国会选举产生,或者由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经与国会磋商后任命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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