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确立起来的"乡政村治"治理格局逐渐变成了"乡政"主导"村治"的一元化治理。在探索实现"乡政"与"村治"良性互动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村民自治和基层政府管理相结合的民主协商、良性互动的乡村协商治理形态,推动了乡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由于固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相关法律制度规范的失效或缺失以及民主传统相对缺乏等原因,现阶段我国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仍然面临诸多困境。勃兴于西方社会的协商民主为我国乡村治理提供了一种新视角,并对于克服乡村协商治理的发展困境,推进并完善我国乡村多元主体协商合作、共同治理的形式具有一定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