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制改革

被引:13
作者
王家福
刘海年
李步云
机构
[1]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关键词
政治体制改革; 社会生产力; 社会主义商品经济; 社会主义法制;
D O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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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法制改革的历史必然性所谓法制改革,是指对中国现行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在内的整个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革新。法制改革与我国十年来进行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教育体制、科技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是息息相关的。它推动、保障这些改革的进行,为这些改革服务,甚至构成了它们的组成部分。但是,法制改革又具有自己特定的属性,是一项相对独立的改革。法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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