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法学研究应当吸取经济法学研究的教训

被引:22
作者
王全兴
机构
[1] 湖南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社会法学; 经济法学; 研究方法; 教训;
D O I
10.16235/j.cnki.33-1005/c.2004.01.004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经济法学与社会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都具有交叉性和相通性。我国经济法学的研究实践表明 ,研究范围的选择 ,调整对象研究的思路 ,以及对总论与分论、本学科与他学科、求同与求异、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的处理 ,都存在深刻的教训。在社会法学研究中吸取这些教训 ,对社会法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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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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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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