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法律界定
被引:1
作者
:
张卫东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安阳工学院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安阳工学院
张卫东
[
1
,
2
]
机构
:
[1]
安阳工学院
[2]
大沧海律师事务所
来源
:
商业时代
|
2009年
/ 32期
关键词
:
城镇居民;
农村居民;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案例;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291 [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法令];
D922.14 [公安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
030602 ;
摘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起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涉及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赔偿计算标准,有着很大的差别。如何正确界定城镇居民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引用
收藏
页码:71 / 72
页数:2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