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田宅交易投税凭由和官印田宅契书

被引:14
作者
戴建国
机构
[1] 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
关键词
宋代; 投税凭由; 官印田宅契书; 契尾; 契本;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4 [宋:北宋(960~1127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对宋代的投税凭由和官印田宅契书做了考述 ,认为田宅交易纳税后所给投税凭由 ,实乃后世“契尾”之滥觞 ;认为官印田宅契书不是买卖双方成交时所使用的契约标准文本 ,而是政府用来行使管理职能 ,监督买卖双方合理缴纳税租 ,公平履行赋役义务的法律文书 ,也是证明田宅交易合法性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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