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与重构:完善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诉权视角

被引:39
作者
喜子
机构
[1] 北京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法; 行政诉讼; 诉权; 受案范围;
D O I
10.14111/j.cnki.zgfx.2004.01.007
中图分类号
D925.3 [行政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诉权是一项制度性基本人权,是一项宪法性的公法权利,具有普遍性、平等性、自主性的特点,只有基于对另一项基本人权的保护,才能对诉权作出限制。从诉权角度,所有起诉到法院的案件,法院都应当受理,只有在司法不能和司法解决无效率由法律明确予以排除的少数案件,法院才可以不受理。法院统一受理各类案件后,哪些适用行政诉讼程序,哪些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可以通过判例逐步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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