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通过对沈大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基本类型、原因及相互关系的分析,探讨可能得到有效控制的高危因素。方法通过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收集原始数据,采用计算机技术统计分析。结果1990年1月~1996年12月间发生于沈大高速公路的609起交通事故归纳为14种类型及门种原因,1161人伤亡归纳为8种身份。死亡人员构成比最高的前三位类型是撞公路内停驶车辆、追尾及机动车撞行人,三者共占死亡人员构成比的66.5%。撞公路内停驶车辆类型的交通事故导致104人死亡,占全部死亡人员构成比的27.7%,其中80人(21.3%)为行驶车辆中的人员,24人(6.4%)为正在维修车辆人员及在车辆周围休息观望的下车人员。全部死亡人员的24.2%属在高速公路内于机动车外活动的各类人员。包括停车后维修车辆人员及在车周围观望的下车人员、停车后下车步行活动的车内人员、违法上路的行人和在公路内执行公务的人员。以上四类车外人员的总死亡率为60.3%,远高于机动车内人员27.4%的死亡率。结论高速公路内停车及在高速公路内于机动车外的人员活动是导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一些重要的高危因素,这些高危因素可能比较容易得到有效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