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诉的合并问题探讨

被引:31
作者
李龙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
关键词
诉的要素; 诉讼标的; 诉的合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5.1 [民事诉讼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本文研究的是民事诉讼狭义的诉的合并,即客观的诉的合并。客观的诉的合并,是指同一原告对同一被告在同一诉讼程序中主张两个以上诉讼标的。在存在诉的客观合并的诉讼中,形式上虽然是单一的诉讼,然而实质上却包含着若干个独立的诉。以合并诉的目的为标准,可以将客观的诉的合并分为四种:即单纯的诉的合并、竞合的诉的合并、预备的诉的合并以及选择的诉的合并,不同种类的诉的合并有不同的裁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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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条
  • [1] 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证据规则[M]. 中国法制出版社 , 白绿铉,卞建林译, 2000
  • [2] 民事诉讼法学[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常怡主编, 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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