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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设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
被引:5
作者
:
过竹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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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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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广西社会科学院
过竹
邵志忠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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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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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机构:
广西社会科学院
邵志忠
机构
:
[1]
广西社会科学院
[2]
广西民族研究所 副研究员
[3]
南宁
[4]
副研究员
来源
:
广西民族研究
|
2001年
/ 04期
关键词
:
刘三姐;
人文生态保护区;
文化品牌;
专属权;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592 [中国旅游事业];
学科分类号
:
120203 ;
摘要
:
刘三姐文化品牌自 2 0世纪 6 0年代诞生以来 ,一直是广西民族文化品牌的代表。但是 ,广西却没有营运好刘三姐这一文化品牌 ,刘三姐品牌出现了滥用、歪用、曲用的非正常现象 ,而同一个时期产生的“阿诗玛”文化品牌 ,云南运用得比较好 ,究其原因 ,就是要牢牢确立品牌“专属权”。因此 ,广西必须确立“刘三姐”品牌的专属权 ,正本清源 ,扭转对刘三姐品牌的滥用、歪用、曲用。建立“刘三姐人文生态保护区” ,是保护刘三姐文化品牌的基础工作 ,是确立刘三姐品牌“专属权”的有效方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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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61 /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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