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与我国商业医疗保险市场

被引:2
作者
应晓华
胡善联
陈文
机构
[1]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2]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上海
[3] 上海
关键词
商业医疗保险; 险种; 保险业; 保险事业; 医疗保险市场; 保险公司; WTO;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842.684 [];
学科分类号
120404 ; 020204 ;
摘要
<正> 1999年11月,我国与美国最终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达成协议,结束了长达13年的谈判;2000年5月,中国与欧盟就中国加入WTO达成双边协议。同时,中国也加强了与其他国家就此事的谈判。这预示着WTO距中国越来越近,进入WTO已是指日可待。 但是,加入WTO就意味着要放开属于金融服务范围的保险市场,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取消地域限制:5年后取消外资财产险和意外险种保险公司的地域限制,主要城市将在2~3年内开放;(2)范围:5年内外资保险机构的业务范围将扩展至团体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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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入世”后的社会保险——受益还是受损? [J].
杨燕绥 .
中国社会保障, 2000, (02)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