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应用中的政治风险及其法律应对

被引:13
作者
侯东德 [1 ,2 ]
田少帅 [3 ,2 ]
机构
[1]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
[2]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律研究院
[3]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关键词
人工智能; 政治风险; 算法; 数据;
D O I
10.16091/j.cnki.cn32-1308/c.2021.02.016
中图分类号
D035 [国家行政管理]; TP18 [人工智能理论];
学科分类号
1204 ; 120401 ; 081104 ; 0812 ; 0835 ; 1405 ;
摘要
人工智能应用中的政治风险可以归纳为两类,一是因算法漏洞、算法偏见、算法黑箱等人工智能内生安全引发的政治风险;二是因智能推荐、计算宣传等人工智能助力攻击引发的政治风险。人工智能应用中政治风险的诱因主要有技术因素与人为因素。对人工智能应用中政治风险的法律规制应以人工智能内生安全风险与助力攻击风险为切入点,以数据、算法、平台为规制要素,在遵循底线规制原则、激励性规制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多元化规制原则的前提下,通过构建人工智能准入制度,制定算法透明性及可解释性规则,建立技术风险控制体系以实现对人工智能应用中政治风险的防范。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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