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地区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的实践探索

被引:28
作者
吴建雄
机构
[1] 湘潭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留置; 两规; 法理逻辑;
D O I
10.14100/j.cnki.65-1039/g4.2018.02.002
中图分类号
D262.6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学科分类号
0308 ;
摘要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的决策部署。其中,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作为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的关键性举措而备受关注。留置取代"两规"虽是一词之变,但反映依法治腐从党内逐渐推向国家层面的重要过程,意味着反腐败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上了一个新的台阶。为此,我们约请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研究》课题组的专家、学者,围绕留置措施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中的运用、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具有怎样的法治意义、留置措施如何规范实施等问题展开笔谈,以期引发读者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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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29 / 32+43+2 +43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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