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1929─)所建构的交往理论在西方人文社会科学诸领域产生很大的影响,商谈伦理学(Diskursethik)在其交往理论体系中,占据着理论上和实践上的重要地位:从理论上讲,哈贝马斯试图通过商谈伦理学的建构完成他的以理性为基础、视语言为主体间相互理解的中介和交往行为相互协调的机制的交往理论的理论论证过程;从实践上讲,哈贝马斯试图以商谈伦理学的建立,将理论的交往理性扩充到实践的交往理性,完成他在哲学上所进行的“范式转换”。它无疑为走出传统伦理学的困境提供了可供选择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