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协商性民主与合法性重建——以合法性理论为视角

被引:5
作者
韩丽欣 [1 ]
李炳烁 [2 ]
机构
[1] 南昌大学法学院法律学系
[2] 江苏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政治合法性; 共和主义; 协商性民主; 社会转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082 [民主、人权、民权];
学科分类号
0302 ; 030201 ;
摘要
政治合法性是关于公共权力正当性和政治秩序如何持久的问题。源于古典共和主义传统的协商性民主理论,强调通过程序主义对话伦理赋予公共政策或立法以合法性基础,从而实现了对于共和主义民主和自由主义民主的超越。协商性民主在政治参与、法律监督、政治博弈、程序正义方面的优越性,为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重建其政治合法性基础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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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法律评论, 2002, (03) :263-273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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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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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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