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话语下生态秩序的法律形塑——集体福祉超越市场逻辑的反思

被引:2
作者
董正爱
机构
[1] 重庆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人性; 生态秩序; 法治;
D O I
10.14137/j.cnki.issn1003-5281.2013.04.027
中图分类号
D90 [法的理论(法学)];
学科分类号
030101 ;
摘要
人类对秩序问题的关注几乎与人类的发展历史一样长。人的本能构造、意识构造与社会构造是导致生态失序的人性根源所在,为了愈合横亘在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鸿沟,必然要求基于人的行为与行动结构构造一种符合时代发展需求,以实现人与自然的调谐为目的、符合集体福祉的生态秩序。基于人性话语的视角和集体福祉超越市场逻辑的价值诉求,以法律的强制力构造社会、人与自然的生态同构秩序是可行的法律路径,其核心在于确立符合社会本位要求的生态秩序的权利义务结构体系及其基本的权利义务构成。
引用
收藏
页码:80 / 85
页数:6
相关论文
共 16 条
[1]   论环境资源法中人的法律形塑 [J].
秦鹏 .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 15 (01) :96-103
[2]   人性:社会塑造与主体选择的统一 [J].
郭凤志 .
东北师大学报, 2001, (06) :47-51
[3]  
风险社会中的法律变迁.[N].徐显明;.法制日报.2010,
[4]  
环境治理需超越简单的市场逻辑.[N]..21世纪经济报道.2007,
[5]  
在事实与规范之间.[M].(德)哈贝马斯(JurgenHabermas)著;童世骏译;.三联书店.2003,
[6]  
无需法律的秩序.[M].[美]罗伯特·C.埃里克森(RobertC.Ellickson)著;苏力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7]  
个体的社会.[M].(德)诺贝特·埃利亚斯(NorbertElias)著;翟三江;陆兴华译;.译林出版社.2003,
[8]  
人性论.[M].(英)休谟(DavidHume)[著];陈启伟选编;.商务印书馆.2002,
[9]  
国家、市民社会与法治.[M].马长山著;.商务印书馆.2002,
[10]  
人际同构的法哲学.[M].江山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