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问责制度的逻辑结构

被引:2
作者
张倩
机构
[1] 武汉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问责; “紫金矿业污染”问责事件; 逻辑结构; 领导责任;
D O I
10.16059/j.cnki.cn43-1008/c.2012.10.059
中图分类号
D922.11 [行政管理法令];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在其逻辑结构上,行政问责制度由"问"、"责"、"究"三个具有内在衔接关系的板块所构成。其中,在"问"之层面主张问责主体"非行政化"、问责依据法律化和问责范围有限化;在"责"之层面提出行政问责所追究的是一种"领导责任",这种责任具有间接性、政治性和行政性,但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政治责任或行政责任;在"究"之层面强调行政问责仅仅是"领导责任"的实现途径,它不能取代刑事责任等其他责任形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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