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认为,1958年至1984年,中国政府实行的是静态等级人口流动制度。1984年至今以及今后一段时期,中国政府实行的是动态混合型人口流动制度,即残存状态的等级人口流动制度与萌芽状态的新人口流动制度所组成的混合型人口流动制度。而未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立时期的人口流动制度,则应当是动静适度的区际有偿化和区域小循环人口流动制度,即将全国划分为若干区域,区际间的流动实行有偿化制度,由关于劳工流动、人才流动和人口迁移流动的政策与法规调控;区域内实行集群式城市化政策,彻底废除静态等级人口流动制度,允许人口自由流动,自由选择职业和居住地;从而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控而不死、活而不乱与动态平衡的宏观人口分布结构和平等自由的微观人口流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