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 2 条
心理干预对自杀未遂青年的作用
被引:7
作者:
付玉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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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俊莲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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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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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利
[3
]
张红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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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1] 山东省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中心
[2] 中国水电德州十三局医院
[3] 山东省德州联合医院
来源:
关键词:
自杀未遂;
心理干预;
干预随访研究;
青年;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473 [专科护理学];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目的:探讨心理干预对青年期自杀未遂者的作用,了解其生活事件、再自杀及应付方式的变化。方法:96例青年期自杀未遂者随机分到研究组和对照组。研究组在住院时给予常规护理并随访一年及心理干预,对照组在住院时仅给予常规护理及一年后随访。两组在入组及干预后都做心理健康问卷、生活事件量表、应付方式问卷、生活质量综合问卷评定。结果:干预后研究组自杀未遂者各方面均有明显的改观,研究组干预后再次出现自杀未遂者4人(8.33%),对照组出现11人(22.92%),χ2=3.87,P<0.05;研究组再自杀未遂次数6人次(12.50%),对照组再自杀次数16人次(33.33%),χ2=5.89,P<0.05。研究组的依从性也有明显改观。干预后研究组的生活事件评定量表评分均低于干预前(13.4±8.7/17.2±15.4,5.3±2.7/9.5±6.2,2.3±2.5/4.7±6.4,t=3.21、2.31、2.01,P<0.05),应付方式也有明显改观。结论:青年期自杀未遂行为多由与家庭有关的生活事件及不成熟的应付方式引起。通过心理护理干预可明显改善青年期自杀未遂者心理健康状况、减少生活事件频度和再自杀危险、改善其对生活事件的应付方式、提高了自杀未遂者的生活质量。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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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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