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假定发生与过失犯——履行注意义务损害仍可能发生时的归责

被引:17
作者
周光权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关键词
过失犯罪; 因果关系; 结果避免可能性; 危险增加;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 [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4 ;
摘要
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 ,导致了损害的发生 ,但是 ,就当时的情况而言 ,即使其认真履行注意义务 ,结果也可能难以避免的 ,能否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 ,应当区别不同的情况予以处理。在结果假定会发生的场合 ,根据条件说 ,而不需要借助于客观归责理论 ,就能够确定因果关系的存在 ;过失构成要件中的结果避免可能性是否具备 ,根据不同的立场 ,结论会不同 ;在因果关系能够肯定 ,结果避免可能性难以确定的情况下 ,虽然行为违反注意义务 ,但如果没有明显增加法益危险 ,应当排除行为人的过失责任 ,以无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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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条
  • [1] 刑法总论.[M].(日)野村稔著;全理其;何力译;.法律出版社.2001,
  • [2] 意大利刑法学原理.[M].(意)杜里奥·帕多瓦尼(TullioPadovani)原著;陈忠林译;.法律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