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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被引:9
作者
:
程序
论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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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程序
机构
:
[1]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来源
:
人民司法
|
2010年
/ 14期
关键词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
遗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继承人;
承包期;
农村土地承包法;
承包人;
农业用地;
土地法;
家庭承包方式;
家庭承包经营权;
D O I
:
10.19684/j.cnki.1002-4603.2010.14.003
中图分类号
: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7 ;
120405 ;
摘要
:
近年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呈递增趋势,大多因征地拆迁补偿的利益分配而产生,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纠纷也不乏案例。在父母与其子女各自拥有家庭承包用地且父母相继死亡的情形下,父母家庭名下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由其子女继承并承包经营?家庭承包经营近权何时消灭?消灭后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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