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 宪法第七十八条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只服从法律"。这是我们国家的重要的法制原则之一.这个原则要求我们的法院,完全按照法律独立进行工作,不偏不倚,根据事实依法判决,既不为当事人的意见所左右,也不受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团体或个人的非法干涉。显然,贯彻这个原则,可以保证人民法院准确地打击敌人,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但是,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却采取偷天换日的手法,用资产阶级的"司法独立"来篡改我国人民法院独立进行审判的原则,借以反对和摆脱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他们强稠司法机关"性质特殊","操生杀予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