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保甲制度探论

被引:19
作者
王晓琳
吴吉远
机构
[1] 成都大学都江分部!四川都江堰
[2]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北京
关键词
清代; 里甲; 保甲; 职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K249 [清前期(1616~1840年)];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清代县以下乡村基层组织经历了由承袭明代的里甲制向保甲制的转变。保甲组织领导人的职务认充、更换及保举、辞退等 ,必须经过不同的审察程序 ,办理各种替换手续 ,方可完成。清代保甲组织职微任重 ,承担着繁杂的维护地方封建统治秩序、维持乡村地方社会治安及催征地方钱粮等行政公务。它大大突破了历代相类组织传统职能 ,是州县官职责的延伸和具体化 ,清廷统治乡村、强化集权的有力工具
引用
收藏
页码:94 / 100
页数:7
相关论文
empty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