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市场体制下采矿权管理模式

被引:5
作者
朱国平
杨国强
机构
[1] 浙江省长兴县国土资源局,浙江省长兴县国土资源局
关键词
采矿权; 矿产地; 矿产资源法; 矿产使用权; 采矿权人;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26.1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修改前的《矿产资源法》明确规定采矿权不得转让,因而管理机关对采矿权停留在申请受理-审批发证-注销(吊销)这一管理模式上。1996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增加了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并可以依法转让的相关条款;1998年2月国务院相继发布2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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