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的处罚范围评析

被引:12
作者
刘艳红
张文
机构
[1] 中南政法学院
[2]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
关键词
刑法; 犯罪圈; 犯罪概念; 刑事立法; 处罚范围; 罪名; 犯罪化;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4.12 [刑罚的种类];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 一、评定新刑法处罚范围之意义 20世纪50至60年代,西方国家兴起了一股非犯罪化思潮,要求刑事立法者缩小刑法的处罚范围,以保护公共安全与秩序所绝对必要的范围为限,予以刑法上的制裁。 在这股非犯罪化思潮的影响下,我国刑法学界在刑法修订之前对我国刑法应否实行非犯罪化、缩小刑法的处罚范围展开了讨论。持肯定意见者认为,我国刑法应开辟非犯罪化渠道,扩大非犯罪化范围,修改刑法不能不重视非犯罪化,但多数学者持反对意见,认为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刑法规范漏洞太多,系统修订刑法典以弥补这种缺陷是我国刑事立法的当务之急,因此,我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仅不应提出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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