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环保事业基础法”:让特殊的《环保法》特殊起来!
被引:10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王曦
机构
:
[1]
上海交通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
[2]
《环保法》修订研究组
[3]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
来源
:
绿叶
|
2011年
/ 01期
关键词
:
环保法;
个体工商业者;
企事业单位;
立法目的;
资源保护;
环境保护法律;
环境保护事业;
基础法;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D922.68 [环境保护法];
学科分类号
:
030108 ;
摘要
:
《环保法》虽有空心化趋势,但是在某些重要方面却是无法空心化的,这就是其特殊性所在:"基础性"——为中国环保事业和政府履行环保职能提供法律依据和基本制度安排。根据这个特殊性和特殊功能,可以将《环保法》定位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法律,简称"环保事业基础法"。《环保法》修订应侧重对政府的规范和制约,以强化其环境管理者身份并取消其"间接的环境污染者或生态破坏者"的身份。
引用
收藏
页码:9 / 19
页数:11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