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如何参与互联网治理——基于百度、阿里和腾讯(BAT)的案例研究

被引:6
作者
高海涛
机构
[1] 北京印刷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关键词
互联网治理; BAT; 治理行为; 治理绩效;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49 [信息产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1201 ;
摘要
互联网治理有三大主体:政府、私营部门和公民社会。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已经崛起,而学界对我国互联网企业参与治理缺乏了解。有鉴于此,论文提出了企业互联网治理行为的概念。基于BAT官网2016年8月-2019年7月930篇企业新闻,借助Nvivo12 Plus,运用内容分析的方法,发现我国互联网企业参与治理非常积极,存在大量的治理行为,主要包括市场服务行为、结盟合作行为、社会宣传行为、政治关联行为和环保公益行为,相应地也取得了显著的治理绩效,主要表现为技术绩效、经济绩效、政治绩效和伦理绩效。论文还回答了我国企业参与互联网治理的四个基础性问题:关心议题、主体及相互关系、行动原则和行动的范围与区域。研究结论对于了解我国互联网企业参与治理的状况,发挥互联网企业在建构政府主导下的立体协同治理架构中的作用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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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53 / 69+127 +127
页数: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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