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所涉及的主要政策、法律文件条款的比较分析

被引:9
作者
陈启鸿
王广友
汪劲
姚岚
舒展
陈子敏
陈瑶
陈旷
王艺
张百珍
机构
[1] 江汉大学
[2] 北京大学法学院
[3]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
关键词
社区卫生服务; 人员; 法律;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R-012 [中国];
学科分类号
100408 [卫生政策与卫生管理学];
摘要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所涉及的主要政策、法律文件条款的比较分析,我们认识到:卫生政策决定:“加快发展全科医学,培养全科医生”。然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对全科医师的法律条款未明确。社区卫生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包含——全科医师、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社区护士、执业护士以及预防保健(公共卫生)人员。社区卫生服务的从业人员应严格资质的认定。切实把握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执业关。社区卫生服务的全科医师、社区护士的执业水平的提高需要一个法律性文件得到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的立法有利于新时期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健康、持续发展。
引用
收藏
页码:13 / 17
页数:5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J]..河南政报.2000, 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