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锣鼓乡下敲"——中国农村基层法官在法与情理之间的沟通策略

被引:44
作者
吴英姿 [1 ]
机构
[1] 南京大学法学院 南京210093
关键词
法与情理; 沟通策略; 审判的合法性; 司法与政治;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6.22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情理"之干中国人,不仅是一种行为模式,而且是一种正义观。农村基层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经常遭遇法与情理的冲突。为了防止矛盾激化,法官不得不在法与情理之间采取沟通策略:在具体案件中利用情理地方性知识,采取当事人容易接受的语言与行为进行说服,甚至用非正式的方式操作法定制度,用法官的话说就是"乡下锣鼓乡下敲",其实质是把审判的合法性转化为道德上的合理性,从而使审判获得当事人和社会的承认。出现这种现象的深层原因在于:中国社会中的法律与政治分化程度低下,司法往往成为政治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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