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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
被引:10
作者
:
论文数:
引用数:
h-index:
机构:
董树彬
机构
:
[1]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来源
:
理论探讨
|
2015年
/ 06期
基金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
人大;
选举民主;
政协;
协商民主;
D O I
:
10.16354/j.cnki.23-1013/d.2015.06.007
中图分类号
:
D621 [政治制度];
学科分类号
:
030202 ;
摘要
:
中国先有协商民主,后有选举民主,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继续存在,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长期共存、相辅相成、协同发展,从而构成了独具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社会主义民主形式。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的协同发展,既能发挥各自优势,又能弥补各自不足。推进人大选举民主与政协协商民主协同发展,能够实现刚性民主与柔性民主的相得益彰,能够实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同部分群众特殊利益的完美结合,能够确保人民既有充分投票的权利又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从而真正实现人民民主。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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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1 条
[1]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M].;.人民出版社.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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