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经济损失的补偿标准接受意愿调研数据

被引:14
作者
陈钦 [1 ]
陈治淇 [2 ]
白斯琴 [3 ]
潘辉 [4 ]
机构
[1]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
[2] 福建农林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
[3] 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
[4] 闽江学院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 补偿标准; 影响因素;
D O I
10.13843/j.cnki.lyjj.2017.02.016
中图分类号
F326.27 [地方林业经济];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文章根据大样本问卷调查和研究数据,通过计量分析,发现对生态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正向影响程度最大的是生态公益林禁伐比例,其次是林龄;对生态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负向影响程度最大的是家庭劳动力。从单位面积补偿标准来看,林龄、家庭劳动力和生态公益林禁伐比例是福建省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接受意愿的主要影响因素。根据上述计量分析结果和样地经济损失测算结果,提出按照龄级分别制订生态补偿标准,成熟林、中龄林、幼龄林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比例为112∶97∶74;分树种制订补偿标准,杉木、桉树、马尾松、阔叶树和木麻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比例为96∶115∶56∶74∶59;依据生态公益林保护等级制订补偿标准;根据生态公益林禁伐比例制订补偿标准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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