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调解的现实意蕴及其制度完善

被引:5
作者
夏云娇
张吉军
机构
[1] 中国地质大学政法学院
关键词
行政调解; 环境行政; 调解程序;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X-01 [环境保护政策及其阐述];
学科分类号
071012 ; 0713 ;
摘要
环境行政调解能够与诉讼方式实现功能互补,有效化解环境纠纷,防止矛盾激化。然而,我国环境行政调解缺乏立法上的具体规定,调解程序不规范,无专门的调解机构和人员。这种状况影响其作用的发挥,不利于环境纠纷的解决。应当从立法、程序、调解机构等方面完善环境行政调解制度。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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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864 / 868+874 +874
页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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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M].金瑞林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2]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M].范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  
环境法.[M].(日)原田尚彦著;于敏译;.法律出版社.1999,
[4]  
中国环境执法全书.[M].解振华主编;.红旗出版社.1997,
[5]  
纠纷的解决与审判制度.[M].[日]棚濑孝雄 原著;王亚新 译.中国政法大学社.1994,
[6]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词典.[M].应松年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8]   环境公害群体诉讼的障碍与对策──从环境公害诉讼看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完善 [J].
王红岩 ;
王福华 .
中国法学, 1999, (05) :9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