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完备法律理论对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治的启示

被引:2
作者
李名峰
胡继亮
机构
[1]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关键词
土地管理; 土地法治; 不完备法律理论;
D O I
10.14180/j.cnki.1004-0544.2010.02.005
中图分类号
D922.3 [土地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7 ; 120405 ;
摘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在构建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体系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当前我国土地违法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不完备法律理论认为,推进法治建设除了需要完善法律,还应在法院和监管者之间合理分配剩余立法权和执法权。本文基于不完备法律理论的视角,具体分析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律中的三类不完备情形,并从剩余立法权和执法权的分配、土地执法监察体制的改革和提高立法效率等三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土地管理法治的政策建议。
引用
收藏
页码:104 / 107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土地管理法》遗憾后的价值回归 [J].
李炜 .
中国土地, 2008, (09) :22-24
[2]   土地违法执法难 难于上青天 [J].
张福君 .
国土资源, 2007, (03) :20-24
[3]   法律、执法与金融监管——介绍“法律的不完备性”理论 [J].
许成钢 .
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01, (05) :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