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立法的几个问题

被引:30
作者
王万华
机构
[1] "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2]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
关键词
行政执法程序; 统一立法; 权利保障; 效能;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1 [行政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3 ;
摘要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单行立法仅规范部分执法活动,调研表明,行政执法实践存在大量问题,与执法程序立法的总则性规范缺失和不完善有直接关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完善执法程序立法的要求,首先需要调整立法思路,由单行"零售立法"转向制定综合性统一立法,具体方案可以先由国务院制定《行政执法程序条例》。制定条例,要回应行政执法实践面临的双重问题:一方面是执法权违法行使与执法不公,损害当事人的权利和执法公平;另一方面是行政执法中较为普遍存在的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行政执法效能不足,法律得不到有效实施。保障公民权利与提升行政效能是立法要实现的双重目的。保障公民权利要解决执法乱作为问题,主要机制包括确立行政基本原则、保障公民知情权与参与权、完善行政执法证据制度等;提升行政效能要解决执法不作为与慢作为问题,主要机制包括理顺执法机关纵向横向关系,简化申请处理程序,提升行政执法信息化程度等。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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