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消费税职能定位的思考

被引:18
作者
王金霞
王佳莹
机构
[1] 长春财经学院金融学院
关键词
消费税; 财政职能; 调节职能; 生态职能; 制度要素;
D O I
10.19376/j.cnki.cn11-1011/f.2018.10.017
中图分类号
F812.42 [税收];
学科分类号
020203 ;
摘要
收入的地区分布不均衡决定了消费税不适合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将其作为共享税不仅有利于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的对应关系,调动地方积极性,还与大国财政应匹配的中央财政集中度相适应。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加的新时代,消费税要从"供给+需求"双端发挥调节作用,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及收入分配的公平性。此外,还应树立环境资本理念,将消费税作为计量资源环境价值的方式,拓展其生态职能。而征收范围、税率等要素会对消费税职能作用及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完善制度是充分发挥消费税职能作用的主要途径。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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