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行政监管特点分析

被引:10
作者
肖唐华 [1 ]
周德翼 [1 ]
李成贵 [2 ]
机构
[1]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关键词
美国; 转基因生物安全; 行政监管; 借鉴与利用;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F203 [生产行业管理];
学科分类号
020201 ;
摘要
美国的转基因生物安全行政监管主要由农业部、环保署及食品药品管理局负责,部门之间分工明确,且建立了高效的协调机制和良好的公众参与制度;监管部门均设有下属专业的管理单位,强调检测评价报告以科学为依据;在管制方法上,以研究者为核心,以公司财产为担保,采用"自律"管制。这些特点的产生主要依赖于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以及相当稳定的社会规范。根据我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的现状,美国的监管体系值得我们借鉴:管理机构间的高度协调机制、专家知识的充分利用与信息共享,以及良好的公众参与制度。
引用
收藏
页码:91 / 94
页数:4
相关论文
共 5 条
[1]  
Agricultural Biotechnology and Environmental Discourse:An Evaluation of the Environmental Regulatory Framework and Policy Process for in Secticidal Transgenic-bacillus Thuringiensis–Corn in the United States,Germany,and Mexico. Wilson T P. . 2004
[2]   美国转基因食品管制制度研究 [J].
王迁 .
东南亚研究, 2006, (02) :46-51
[3]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考察报告 [J].
李宁 ;
汪其怀 ;
付仲文 .
农业科技管理, 2005, (05) :12-17
[4]   美国转基因生物安全法规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J].
林祥明 ;
朱洲 .
世界农业, 2004, (05) :14-17
[5]  
生物技术经济学[M]. 上海人民出版社 , (加)詹姆斯·D.盖斯福德(JamesD.Gaisford)[等]著,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