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税收法定主义谈我国税收法制的完善

被引:6
作者
龚剑
机构
[1] 长沙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关键词
税收法定主义; 税收法制; 立法缺陷; 立法构想;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2.22 [税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现代社会,税收法定主义原则已逐渐作为一条重要的宪法或税收基本法的原则而被各国所接受或采纳。本文阐述了该原则的具体内容。以该原则为对照,我国现行税收法制中存在着税收法定主义未入宪;税收行政法规、规章比例过大;立法粗疏,兜底条款偏多等不足之处,且税收执法中追溯执行较为普遍。这均与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构想不符。文章针对性地提出了现阶段确立我国税收法定主义的基本构想。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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