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行为的正当化研究

被引:18
作者
杨丹
机构
[1]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关键词
患者同意; 正当化; 强制医疗; 紧急医疗; 专断医疗;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2.16 [];
学科分类号
摘要
正是基于对人的自我决定权的尊重,"患者的意思是最高的法",患者的同意成为阻却医疗行为违法性的根本事由。有效的患者同意,应当是由患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以表达于外部的方式,在医疗行为实施之前作出;同意蕴涵了"接受"或者"拒绝",指向的是医疗行为及其结果;同意只需出于患者的自愿即可,并非必定理性。欠缺患者同意的医疗行为包括强制医疗、紧急医疗和专断医疗,前两者的正当化根据分别是公共利益和推定的患者同意。至于专断医疗,少数国家规定了专门罪名,有的国家作为伤害罪处理,而大多数国家则认为不成立犯罪,我国现阶段不宜将专断医疗入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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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码:72 / 82+183 +183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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