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方便法院制度的几点思考

被引:43
作者
奚晓明
机构
[1]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 庭长
关键词
涉外诉讼; 不方便法院; 适用条件;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16.2 [法院];
学科分类号
030106 ;
摘要
不方便法院制度是法院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依当事人申请决定中止诉讼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的概念产生于 1 7世纪 ,完善于 2 0世纪初。我国采用该制度有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 ,且不与国家主权原则矛盾 ,但应以互惠为前提。在我国适用该原则应具备受诉法院有管辖权、案件处理结果与本国利益关系不大、在程序上有异议主体等条件。法院应以不同方式对适用该原则作出裁定。
引用
收藏
页码:81 / 92
页数:12
相关论文
共 3 条
[1]   公正与效率:新世纪人民法院的主题 [J].
肖扬 .
人民司法, 2001, (01) :1-1
[2]   非方便法院原则及其适用 [J].
凌祁漫 .
人民司法, 1996, (11) :22-24
[3]  
中国国际私法通论[M]. 法律出版社 , 李双元等编著,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