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征地费用和拆迁费用越来越高,加大了土地取得成本,这种成本的升高,和土地出让方式是无关的。更重要的是,熟地价远远高于毛地价,由此导致的成本差异很大,对房价的影响迥然不同,不加区别地推论地价上涨对房价的影响是不科学的。就近期而言,土地供应量并没有大幅度减少。“三个暂停”以来,全国各地土地征占用数量有所减少,出现了“土地紧缩”,但是主导房地产开发的国有土地出让基本上没有受到影响,反而由于“8·31”大限,一些地区还呈现了大幅度增长的趋势。无论是协议出让还是招拍挂,都是土地市场中的资源配置方式,也可以说是一种形式。这种形式上的改革,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对地价和房价影响的角度看,形式毕竟是形式,不会从本质上改变土地市场中最基本的供求矛盾,因而不能在根本上决定地价和房价的高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