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探索
学术期刊
新闻热点
数据分析
智能评审
立即登录
农村宅基地改革要守住三条底线
被引:2
作者
:
李国祥
论文数:
0
引用数:
0
h-index:
0
机构: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李国祥
机构
:
[1]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来源
:
农村经营管理
|
2017年
/ 05期
关键词
:
中央一号文件;
农民;
劳动者;
农村;
D O I
:
暂无
中图分类号
:
F321.1 [土地问题];
学科分类号
:
1204 ;
120405 ;
摘要
:
<正>第一,所有制不变。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属于集体成员。无论怎么变,集体的所有制不能变化,这是我们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怎样盘活农民闲置的宅基地,于是出现城里人到农村去买房子。这次中央一号文件也提出,可以发展乡村旅游、健康养生,允许城里人到农村去,利用农民闲置的房屋和宅基地,但这不等于可以买卖。因此在推进的时候首先要保持其所有制不能变。第二,农民的权益不能变化。也即这个宅基地是
引用
收藏
页码:26 / 27
页数:2
相关论文
未找到相关数据
未找到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