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联邦制国家地方物权制度构建及其启示

被引:1
作者
谭波
机构
[1] 河南工业大学法学院
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关键词
联邦制; 地方物权; 启示;
D O I
10.14180/j.cnki.1004-0544.2014.03.031
中图分类号
D913 [民法];
学科分类号
030105 ;
摘要
联邦制国家具备显性或隐性地方物权设计,这与国家结构原本的架构基础、运行逻辑密切相关,也是其法律责任确认的必然方式。从规范宪法研究的角度看,地方物权的制度特色也是各有殊异。单一制国家也有建构地方物权制度的必要与可能,而要从宪法层面首先对制度规定加以修构,其次注重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建构与调适,唯此才能保证该项制度的长远生存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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