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效果折衷说之评论

被引:30
作者
崔建远
机构
[1] 清华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
合同解除; 折衷说; 直接效果说; 恢复原状; 返还债务;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23.6 [合同法];
学科分类号
摘要
解除效果之折衷说不符合我国合同法第97条规定的文义和规范意旨;解除不消灭合同关系之说不符合客观事实;将恢复原状义务作为合同解除导致的返还债务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弱点。折衷说对于我国合同法第98条的解读、对于合同与违约损害赔偿之间的依存关系的认识存在着误区,在利益衡量方面处于劣势。在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和合同解除三者之间关系的把握上,折衷说看错了法律评价的重心。折衷说关于解除权行使的行为引起物权变动之说不能成立。
引用
收藏
页码:52 / 70
页数:19
相关论文
共 12 条
  • [1] 无权处分辨——合同法第51条规定的解释与适用
    崔建远
    [J]. 法学研究, 2003, (01) : 3 - 24
  • [2] 债法[M]. 清华大学出版社 , 崔建远, 2010
  • [3] 合同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韩世远, 2008
  • [4] 土地上的权利群研究[M]. 法律出版社 , 崔建远著, 2004
  • [5] 合同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韩世远, 2004
  • [6] 德国民法通论[M]. 法律出版社 , (德) 拉伦茨, 2003
  • [7] 民法债编总论[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黄立著, 2002
  • [8] 债法原理[M].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 2001
  • [9] 合同法[M]. 法律出版社 , 崔建远主编, 2000
  • [10] 德国民法总论[M]. 法律出版社 , (德)迪特尔·梅迪库斯(DieterMedicus)著,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