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教育治理结构可被视为政府、行业、企业、院校等主体围绕职业教育办学所形成的一种决策权结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职业教育领域的重要改革文件都强调了"坚持政府统筹、多主体参与"的治理结构,但是由于我国相当一部分地区仍然维持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这就决定了以政府投资与管理为主、市场不充分参与的职业教育办学格局长期存在,难以使"多主体治理"真正落地。现阶段,我国职业教育治理结构转型还存在一些困境,如治理结构转型的目的亟待澄清、政府"统筹"的内容亟待明确、市场"办学"的内涵亟待扩展、治理结构转型的制度环境亟待改善。未来应基于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确定治理结构转型的政策方向、设立"清单机制"划定政府和市场办学主体的权限和责任、基于"设计"和"内生"的双重思维营造职业教育治理结构转型的制度环境、加强市场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的标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