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见写入判决书的根据与方式——以日本的少数意见制为背景

被引:18
作者
刘风景
机构
[1] 南开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2] 法学博士
关键词
不同意见; 日本; 少数意见制; 判决书;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D O I
暂无
中图分类号
D931.3 []; DD916.2 [];
学科分类号
0301 ; 03 ;
摘要
本为英美法系典型做法的少数意见制,二战后为性属大陆法系的日本所吸纳。其中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若干教训,这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不同意见写入判决书,与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审判公开原则、审判独立原则,以及从审判本质中派生出来的案例指导制度是相符合的,它对深化审判改革、确保裁判质量、提高法官素质都具有积极意义。不同意见制是整体性的司法问题,在具体操作时应积极稳妥,分布实施,逐步推开,目前可先从最高法院人民审判委员会实施。
引用
收藏
页码:98 / 105
页数:8
相关论文
共 1 条
[1]   法官的角色与作用 [J].
安东尼奥·拉默 .
人民司法, 1999, (11) :56-58